兆豐產物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丙式-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限定駕駛人附加條款

【條款內容】

一、 核准日期及文號

98.08.06 兆產(98)汽字第0994號函備查

100.09.01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06.22 金管保品字第10002525611號公告及第10002525616號函修正

二、 承保範圍

要保人投保兆豐產物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丙式-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加保兆豐產物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丙式-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限定駕駛人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主保險契約保險單條款第二條「被保險人之定義及追償事項」,變更其內容如本附加條款第二條。被保險人以約定方式,可為保險契約所載明之被保險人(簡稱列名被保險人)或再附加列名被保險人之配偶,並依約定範圍比例減少主保險契約之保險費。

三、 不保事項

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或滅失係由本附加條款定義被保險人以外之人駕駛時所致者,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四、 預定費用率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五、 短期費率表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六、 保費退費係數表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七、 理賠申請文件及程序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