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產物汽車竊盜損失保險零件、配件被竊損失高額保障附加條款

一、 核准日期及文號

96.07.12 兆產(96)精字第0643號函備查

97.09.26 兆產(97)汽字第0997號函備查

二、 承保範圍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於投保兆豐產物汽車竊盜損失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加繳保險費,投保兆豐產物汽車竊盜損失保險零件、配件被竊損失高額保障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本公司同意對置存於被保險汽車之零件、配件發生非與被保險汽車同時被竊所致之損失,亦負賠償之責。

本附加條款所稱零件、配件,除特別載明者外,概以被保險汽車原廠裝置之型式為準。

三、 不保事項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四、 預定費用率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五、 短期費率表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六、 保費退費係數表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七、 理賠申請文件及程序

被保險人向公司提出理賠申請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1、理賠申請書(由本公司提供)。

2、警方失竊證明書正本。

3、估價單或損失清單。

4、發票或其他收據。

5、被保險汽車零件、配件遭竊之損害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