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核准日期及文號
財政部88.03.05台財保第881782855號函核准
財政部91.07.10台財保第0910750797號修訂
95.07.14金管保二字第09502070910號函核准
96年8月31日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9月1日金管保二字第09502522257號令修正
97.01.16 兆產(97)備字第0065號函備查
二、 承保範圍
被保險汽車在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下列危險事故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碰撞、傾覆。
(2)火災。
(3)閃電、雷擊。
(4)爆炸。
(5)拋擲物或墜落物。
本附加條款無自負額。
三、 不保事項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四、 預定費用率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五、 短期費率表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六、 保費退費係數表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七、 理賠申請文件及程序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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