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產物汽車保險附加超額責任險條款

一、核准日期及文號

財政部93.02.16台財保字第0930750437號函核准

95.6.27 中產(95)備字第0600號函備查

96年8月31日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9月1日金管保二字第09502522257號令修正

96.9.14 兆產(96)汽字第0943號函備查

二、承保範圍

茲經雙方同意,在要保人投保兆豐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或投保主保險契約及兆豐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以下簡稱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後,加保兆豐產物汽車保險附加超額責任險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本公司依照主保險契約條款、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及本附加條款之規定,負賠償責任。

三、不保事項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四、預定費用率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五、短期費率表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六、保費退費係數表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七、理賠申請文件及程序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