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核備日期及文號
航空保險屬於國際性保險單。
95.06.27 中產(95)備字第0600號
二、 承保範圍
航空保險主要以客運、貨運飛機或直昇機為承保對象,承保範圍為飛機在飛行、滑行及停於地面發生意外事故所致毀損或滅失之賠償責任。
1、 飛機機體保險
包括機身及其機器、儀器、電子設備及其他設備。
2、 飛機責任保險
包括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責任保險、貨物及郵件責任保險。
三、預定費用率
20.7 ﹪
四、短期費率表
無
五、保費退費係數表
無
六、理賠申請文件及程序
一、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發生本保險契約約定承保之賠償責任時、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 被保險人應於事故發生後五日內通知本公司。
2. 立即採取必要合理措施以避免或減少損失;必要時應先進行法律程序,以保護其應有之權益。
3. 本公司認為必要時得要求被保險人提供有關資料及文書證件,或出庭作證、協助鑑定、勘驗、或為其他必要的調查或行為。
二、理賠申請應提供之相關文件:
一、第三人死亡:
1. 出險通知單。
2. 乘客搭乘證明。
3. 死亡證明書及戶籍除戶證明。
4. 相關費用及損失證明文件。
5. 死者家屬之相關書面請求賠償文件。
6. 肇事經過之相關經過說明。
7. 和解書或判決書。
8. 賠款同意書。
二、第三人殘廢或體傷:
1. 出險通知單。
2. 乘客搭乘證明。
3. 醫療診斷證明書或殘廢診斷證明書。
4. 相關費用及損失證明文件。
5. 受害者之工作證明及收入證明文件。
6. 肇事經過之相關經過說明。
7. 和解書或判決書。
8. 賠款同意書。
三、機體損害:
1. 出險通知單。
2. 損害照片。
3. 損失估價單及相關損失費用證明文件。
4. 意外事故證明文件。
5. 肇事經過之相關經過說明。
6. 賠款同意書。
四、第三人財物損失:
1. 出險通知單。
2. 乘客搭乘證明。
3. 行李遺失證明。
4. 財物相關購買證明。
5. 財物損失照片。
6. 修復估價單。
7. 修復費用發票或收據。
8. 肇事經過之相關經過說明。
9. 和解書或判決書。
10. 賠款同意書。
※ 本公司得視實際需要,要求被保險人提供其他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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