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 本服務僅適用原電子保單接收者辦理申請,並以收件者之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身分進行資料驗證,經系統驗證無誤後自動補發。
2. 可申請補發之電子保單為有效或尚未生效之電子保單。
3. 註冊本公司網路會員者可查詢逾期一年內之自然人電子保單。(法人電子保單不適用。)
4. 電子保單申請補發後,本公司將以原寄送方式(簡訊或電子郵件)重新寄送。
5. 如電子保單為健康傷害險團體投保者,請由要保人代表申請補發作業。
6. 如有紙本補發需求或其他問題,請洽業務服務人員或撥打客服專線 0800-053-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