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縣民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新竹縣縣民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一、投保單位:

新竹縣政府。

二、保險期間:

自112年1月1日0時起至112年12月31日24時。

三、承保對象:

保險事故發生日時已年滿15歲足歲,且於意外事故發生前設籍於新竹縣滿6個月以上縣民。

四、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限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死亡時,本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前項所稱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五、保險金額(每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

(一)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新臺幣30萬元整

(二)恐怖主義行為保險限額給付附加條款:新臺幣30萬元整

六、理賠流程

(一)流程圖(JPG)

(二)申請身故理賠應檢附文件(PDF)

七、相關文件/範例下載

(一)理賠申請書(PDF) / 填寫範例(PDF)

(二)繼承系統表(PDF) / 填寫範例(PDF)

八、服務人員資訊

(一)新竹分公司

  • 服務人員:曾錦堂(分機12)、黃秀茹(分機35)、施京妏(分機18)、范雅婷(分機25)
  • 服務電話:(03)531-6666
  • 服務地址:新竹市東大路2段110號8樓

(二)台北總公司

  • 服務人員:汪南興(分機8161)
  • 服務電話:(02)2381-2727
  • 服務地址:台北市武昌街1段58號1樓

九、相關連結

(一)保單條款(內部連結)

(二)新竹縣政府網站(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