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縣民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新竹縣縣民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一、投保單位:
新竹縣政府。
二、保險期間:
自112年1月1日0時起至112年12月31日24時。
三、承保對象:
保險事故發生日時已年滿15歲足歲,且於意外事故發生前設籍於新竹縣滿6個月以上縣民。
四、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限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死亡時,本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前項所稱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五、保險金額(每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
(一)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新臺幣30萬元整
(二)恐怖主義行為保險限額給付附加條款:新臺幣30萬元整
六、理賠流程
(一)流程圖(JPG)
(二)申請身故理賠應檢附文件(PDF)
七、相關文件/範例下載
八、服務人員資訊
(一)新竹分公司
- 服務人員:曾錦堂(分機12)、黃秀茹(分機35)、施京妏(分機18)、范雅婷(分機25)
- 服務電話:(03)531-6666
- 服務地址:新竹市東大路2段110號8樓
(二)台北總公司
- 服務人員:汪南興(分機8161)
- 服務電話:(02)2381-2727
- 服務地址:台北市武昌街1段58號1樓
九、相關連結
(一)保單條款(內部連結)
(二)新竹縣政府網站(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