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產物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乙式免自負額附加條款-自用

【條款內容】

一、 核准日期及文號

財政部88.03.05台財保第881782855號函核准

財政部91.07.10台財保第0910750797號修訂

95.07.14金管保二字第09502070910號函核准

96年8月31日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9月1日金管保二字第09502522257號令修正

97.01.16 兆產(97)備字第0065號函備查

98.03.31 兆產(98)精字第0317號函備查

98.04.30 依98.02.12 金管保二字第09802520110 號函修訂

100.09.01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06.22 金管保品字第10002525611號公告及第10002525616號函修正

101年01月18日 兆產備11410100033號函備查

二、 承保範圍

被保險汽車在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下列危險事故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碰撞、傾覆。
(2)火災。
(3)閃電、雷擊。
(4)爆炸。
(5)拋擲物或墜落物。
本附加條款無自負額。

三、 不保事項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四、 不保事項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五、 短期費率表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六、 保費退費係數表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七、 理賠申請文件及程序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