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備日期及文號
91年6月21日(91)產火字第040號函核備(公會版)
96.03.16兆產(96)備字第0239號函備查
96年8月31日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9月1日金管保二字第09502522257號令修正
二、承保範圍
保險標的物直接因爆炸所致之毀損或滅失,依本附加條款之約定,負賠償責任。
三、不保事項
(一)除外範圍:下列各項不屬於本附加條款所稱爆炸之範圍:
(1) 震動;但由於爆炸所引起者,不在此限。
(2) 電弧驟發。
(3) 水衝(Water Hammer)。
(4) 水管之爆炸或豁裂。
(5) 音爆(Sonic Boom)。
(二)不保事項:本公司對於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1) 任何性質之附帶損失(Consequential Loss)。
(2)蒸氣設備、鍋爐、預熱器、汽管、蒸氣或瓦斯透平、蒸汽引擎、內燃機、油壓機或水壓機及其他使用壓力之器具設備(均包括其附屬設備)發生爆炸、豁裂或碎裂所致本身之損失。
(3)機器設備之轉動或活動部份,因離心力作用或機件損壞引起豁裂或碎裂所致之損失。
四、預定費用率
商業火災保險預定費用率為總保費21%。
五、短期費率表
凡保險期間未滿一年或投保後終止保險契約者,保費應按全年保險費之百分比計算之。
期 間 |
按全年保險費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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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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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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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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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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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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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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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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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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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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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費退費係數表
1、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終止契約者:
保險費 x (1 - 短期費率)
2、危險減少,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請求減低保險費,保險人不同意而要保險人終止契約者:
保險費 x (未滿期日數 ÷ 365)p
3、 保險人終止契約者:
保險費x (未滿期日數 ÷ 365)
七、理賠申請文件
1、火險賠償申請書
2、出險損失清單
3、損失標的物之價格證明
4、火災證明書(或失竊證明)
5、事故報告或鑑定報告
6、建築物權狀影本
7、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8、受損保險標的物之現場照片
9、賠款接受書(理賠金額確認後檢附)
10、賠款同意書(有抵押權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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