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備日期及文號
91年6月21日(91)產火字第040號函核備(公會版)
96.03.16兆產(96)備字第0239號函備查
96年8月31日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9月1日金管保二字第09502522257號令修正
二、承保範圍
直接因航空器及其墜落物或在陸地上或軌道上行駛之機動車輛所致保險標的物之毀損或滅失,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負賠償責任。
三、不保事項
本公司對於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1、 任何性質之附帶損失(Consequential Loss)。
2、 被保險人所有或操作之機動車輛所致之損失。
3、 圍牆及其大門走道或草地,被機動車輛碰撞所致之損失。
4、 航空器、機動車輛及其所載物品之損失;但在製造中或儲存中而未經裝載之航空器或機動車輛,不在此限。
四、預定費用率
商業火災保險預定費用率為總保費21%。
五、短期費率表
凡保險期間未滿一年或投保後終止保險契約者,保費應按全年保險費之百分比計算之。
期 間 |
按全年保險費百分比 |
|
35% |
|
45% |
|
55% |
|
65% |
|
75% |
|
80% |
|
85% |
|
90% |
|
95% |
|
100% |
|
六、保費退費係數表
1、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終止契約者:
保險費 x (1 - 短期費率)
2、危險減少,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請求減低保險費,保險人不同意而要保險人終止契約者:
保險費 x (未滿期日數 ÷ 365)
3、 保險人終止契約者:
保險費x (未滿期日數 ÷ 365)
七、理賠申請文件
1、火險賠償申請書
2、出險損失清單
3、損失標的物之價格證明
4、火災證明書(或失竊證明)
5、事故報告或鑑定報告
6、建築物權狀影本
7、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8、受損保險標的物之現場照片
9、賠款接受書(理賠金額確認後檢附)
10、賠款同意書(有抵押權人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