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保險是指保險業為經濟弱勢者提供因應特定風險基本保障的保險商品,其特色為低保額、低保費、保障內容簡單。
微型保險性質上為商業保險,保險費由要保人自行支付給保險公司,希望藉由微型保險之推動,鼓勵經濟弱勢民眾自力安排商業保險,以強化自身基本保險保障。
一、「兆豐產物微型個人傷害保險」採集體投保方式辦理,被保險人須達五人以上,並透過與本公司簽約之代理投保單位向本公司投保。
二、「兆豐產物微型個人傷害保險(甲型)」採個人投保方式辦理,要/被保險人填寫要保書,並透過本公司業務員向本公司投保。
三、有關「兆豐產物微型個人傷害保險」及「兆豐產物微型個人傷害保險(甲型)」相關問題可向本公司個人保險部諮詢。
※個人保險部
地址:10044台北市武昌街一段58號
電話:(02)2381-2727 轉分機 8532 王小姐
傳真:(02)2361-1822
一、投保年齡限制:15足歲至65足歲,續保件可至70足歲。
二、投保金額限制:被保險人在各保險公司投保微型傷害保險的保險金額累計不可以超過新臺幣五十萬元;傷害醫療保險金金額累計不可以超過新臺幣三萬元。
三、保險費:
投保方式 | 個人保險投保 | 集體投保 |
適用商品 | 微型個人傷害保險(甲型) | 微型個人傷害保險 |
保險金額 | 30萬元 | 30萬元 |
費率 | 職業類別(保費) 1~3類:155元 4類:325元 5類:505元 6類:650元 | 職業類別(保費) 1~6類:163元 |
投保方式 | 個人保險投保 | 集體投保 |
適用商品 | 微型個人傷害保險(甲型) 傷害醫療保險給付附加條款(實支實付型) | 微型個人傷害保險 傷害醫療保險給付附加條款(實支實付型) |
保險金額 | 3萬元 | 3萬元 |
費率 | 職業類別(保費) 1~3類:234元 4類:492元 5類:766元 6類:985元 | 職業類別(保費) 1~6類:247元 |
要/被保險人投保本公司微型個人傷害保險,得選擇個人保險或集體投保方式為之。
一、 採個人保險方式者:要/被保險人填寫要保書洽本公司投保。
二、採集體投保方式者:被保險人須達五人以上,並透過與本公司簽約之代理投保單位向本公司投保。
一、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
二、應符合下列經濟弱勢條件之 一:
一、雇主與其員工關係。
二、依法成立之合法合作社、協會、職業工會、聯合團體或聯盟與其成員關係。
三、依法設立之金融機構或放款機構與其債務人關係。
四、依法設立之學校與其學生關係。
五、合法立案之社會福利慈善團體或機構與其服務對象關係。
六、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區公所、村(里)辦公室與其戶籍居民關係。
七、合法立案之宗教團體與其成員或該團體服務對象關係。
八、凡非屬以上所列而具有法人資格之團體與其會員或成員關係。
二、微型個人傷害保險(甲型) <※保險契約重要約定事項(PDF)>
三、微型團體傷害保險 <※保險契約重要約定事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