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產物團體傷害保險特定事故暨特定期間保險金最高給付限額附加條款
保險商品名稱 | 兆豐產物團體傷害保險特定事故暨特定期間保險金最高給付限額附加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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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商品之文號及日期 | 102年12月16日兆產備11510208444號函備查 107年9月12日依107年7月18日金管保壽字第10704938160號函逕修 |
契約條款、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 | 102152424520011802-A.pdf |
銷售予金融消費者之保險商品預定附加費用率 | 直接業務:五十人以下(不含)之團體為20%~28% 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業務員:五十人以下(不含)之團體為20%~28% |
短期費率表 及 保費退費係數表 | 比照主險 |
理賠申請文件及程序 | 102152424520011802-E.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