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合對象:準備從事海域活動的遊客(0-70)

提供民眾因參加第一類及第二類(如下表)之海域活動所遭受之意外傷害事故,致其失能或死亡,或其身體須經醫院或診所診療者,此保險給付之保險金內容包含: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失能保險金、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緊急救援費用(如搜尋費用、救護費用、遺體移送費用等)。

承保對象及地區限制:

以中華民國境內從事海域活動,承保可能發生之意外傷害事故或特定事故(詳保單條款),本契約之承保險種類別經雙方當事人同意約定如下。

  1. 海域活動死亡及失能保險。
  2. 海域活動醫療保險(實支實付型)。
  3. 海域活動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要保人於投保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險種後,得選擇加保第三款海域活動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依從事之海域活動採不同費率:

第一類衝浪、浮潛以外之潛水活動、風浪板、滑水、水上摩托車、磯釣。
第二類游泳、拖曳傘、獨木舟、泛舟艇、香蕉船、橡皮艇、拖曳浮胎、水上腳踏車、手划船、立式划槳、或其他第1類以外之活動。


※瞭解條款內容請瀏覽本公司公開資訊: 兆豐產物海域活動綜合保險

保障內容:

年齡身故或失能保險失能保險實支實付醫療保險緊急救護費用保險
未滿15足歲-200萬20萬50萬
15足歲~70歲200萬-20萬50萬


投保規則:

  • 承保年齡:未滿一足歲至70歲。
  • 承保地區限制:限台灣地區。
  • 承保期間限制:最高以30日為限。
  • 承保項目限制:身故或失能保險、實支實付醫療保險皆需投保,得自由選擇加保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Q1:何謂特定事故?

A1:係指被保險人因參加第一類及第二類之海域活動所遭受之意外傷害事故及附表所列之特定事故(例:中暑、失溫、破傷風等)(詳細項目詳保單條款)。

Q2:緊急救援費用包含哪些項目?

A2:緊急救援費用包含警察、海巡署及消防機關之搜尋費用、醫護人員之救護費用、遺體運送費用等。(相關給付限制詳保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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