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申請理賠時,請檢具下列文件:
  1. 理賠申請書。
  2. 向警方報案證明。(本次旅程使用之旅行文件被強盜、搶奪、竊盜或遺失且重新申辦該文件時,事故發生後二十四小時內向警方報案並取得報案證明) 
  3. 重新申辦旅行文件之證明或其他經本公司認可之證明文件。

※ 由於事故發生可能涵括多種不同情形,倘為理賠審核必須增補其他文件,將由承辦人員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