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申請理賠時,請檢具下列文件:

  1. 理賠申請書。
  2. 損失清單及費用單據正本。
  3. 醫師診斷證明書或死亡事故證明書。提供死亡者驗屍報告或死亡證明,死者除戶證明及得以證明被保險人與死者關係之戶籍謄本。
  4. 旅行行程表。
  5. 意外事故證明文件。
  6. 旅行文件因遺失、遭竊盜、搶奪、強盜後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警方報案出具之證明文件或其他足供確認之事故證明文件。
  7. 旅程取消:旅行契約、飛機等交通工具之購票證明、旅館預約證明。
  8. 旅程縮短:飛機等交通工具之購票證明、旅館住宿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