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刑事辯護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自用)
保險商品名稱 兆豐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刑事辯護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自用)
保險商品之文號及日期 108年06月21日兆產備字第1084300361號函備查 113.8.30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3.4.3 金管保產字第 11304163572 號函修正
契約條款、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 4.26-A.pdf
銷售予金融消費者之保險商品預定附加費用率 依通路最高為35%
短期費率表 及 保費退費係數表 比照主保險契約規定。
理賠申請文件及程序 4.26-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