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合對象:船舶運送業者、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船舶經理人

說明:

為配合交通部航港局頒訂「船舶運送業投保營運人責任保險及旅客傷害保險辦法」之施行,引導船舶運送業者分攤經營風險,透過危險分攤機制,保障其永續經營。

其中該船舶運送業者係為總噸位二十以上之動力船舶,或總噸位五十以上之非動力船舶從事客貨運送而受報酬為營業之業者

保障內容:承保事故發生船舶運送人對「船舶殘骸之清除及海洋汙染之責任」、「船員或其他第三人造成之傷害或死亡責任」、「因碰觸固定物或非固定物體等屬於第三人財產部分所負擔之損失賠償責任」、「因碰撞或其他原因造成他船毀損之責任」以及因「救助人命而衍生之費用」等。

※諮詢專線:02-23812727分機8306

※瞭解條款內容請瀏覽本公司公開資訊:船舶保險→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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