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合對象:造船廠、船舶所有人

說明:

  1. 建造保險係承保船舶在建造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船體或機器設備的損失,以及對第三者之責任。
  2. 保險期間通常從船舶建造開工或安龍之日起生效,直至船舶建造完成交付船東之時或保險期間滿期時止,兩者以先發生者為準

保障內容:承保保險標的在船廠建造、試航和交船過程,包括建造該船所需於保險價值內的一切材料、機械和設備在船廠範圍內裝卸、運輸、保管、安裝、以及船舶下水、進出塢、停靠碼頭過程中所致之毀損滅失、責任與費用。

※諮詢專線:02-23812727分機8306

※瞭解條款內容請瀏覽本公司公開資訊:船體船舶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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