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合對象:一般社會大眾(18歲-80歲)

說明:提供郵輪保險組合商品,讓您旅途中擁有完整保障!

保障內容:第三人責任保險、旅行文件損失保險、行李損失保險、行李延誤保險、旅程取消保險、旅程更改保險、郵輪緊急衛星電話費用保險、海外急難救助費用保險、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急診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返國繼續住院醫療保險金

※瞭解條款內容請瀏覽本公司公開資訊:樂遊旅行平安保險新郵輪旅遊綜合保險新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乙型)(本商品保障範圍不含傳染病,其傳染病係指依中華民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規定所稱之傳染病) 海外突發疾病返國繼續住院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問題一 兆豐保險新郵輪旅遊(ROUNDTRIP CRUISE_來回郵輪行程)保險專案,適合推薦給哪一類型郵輪旅遊方式之旅客?可在何處購買?投保年齡限制為何?
1. 本專案係專為參加以台灣為母港之國際郵輪旅遊(ROUNDTRIP CRUISE)旅客所規劃之風險保障。如果旅客須自台灣搭飛機前往國外(如日本、韓國、香港、美國、澳洲等)搭國際郵輪者,此類海空聯營(FLY-CRUISE)郵輪旅遊活動,目前尚不適合。

註:ROUNDTRIP CRUISE(來回郵輪行程):國際郵輪以台灣港口為母港(如基隆或高雄),旅客搭乘同一艘郵輪其啟航港口及回航港口均為台灣港口。郵輪出航離開台灣母港至郵輪回航停靠台灣母港期間,郵輪依行程表停靠其他國家港口(掛靠港),旅客可於掛靠港(可單點或多點、不同國家)下船並安排進行陸上觀光。旅客在陸上觀光結束後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郵輪。如旅客未於規定時間返回郵輪,郵輪不會等候,郵輪會依行程表時間離開港口(掛靠港),航向下個目的港。
2. 本專案限於兆豐保險網路投保專區投保 https://eservice.cki.com.tw
3. 本專案投保年齡滿18歲~80歲。

問題二 兆豐新郵輪旅遊(ROUNDTRIP CRUISE_來回郵輪行程)保險專案,對於被保險人郵輪旅遊尚未出發前,突然要取消旅程,哪些保險事故可以獲得補償?
1. 本專案旅程取消保險提供被保險人預定海外旅程開始前七日至海外旅行期間開始前,因約定保險事故致被保險人必須取消預定之全部旅程,對於無法取回之預繳團費、交通、住宿及票券之費用補償。
2. 約定保險事故如下:
(1). 被保險人、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死亡或病危者。
(2). 被保險人於中華民國境內擔任訴訟之證人。
(3). 被保險人預定搭乘之郵輪或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受僱人罷工,致所預定搭乘之班次取消或延誤達二十四小時,或其預定前往之地點發生暴動之情事。

問題三 被保險人在郵輪停泊港口下船進行陸上觀光期間,突然發生約定保險事故,被保險人因而錯過登船,兆豐保險新郵輪旅遊(ROUNDTRIP CRUISE_來回郵輪行程)保險專案,提供被保險人哪些保障?
1. 本專案旅程更改保險提供被保險人為繼續原訂行程表之旅程所增加之合理交通(如前往下個郵輪停靠港口接駁郵輪之交通費;限經濟艙等級)或住宿費用(如留滯陸地觀光地點期間之住宿費用,以約定「每日住宿費用限額」為限)在約定保險金額內補償。
2. 約定保險事故如下:
(1). 因陸上觀光活動當地發生天災、暴動或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受僱人罷工。
(2). 本次旅程所使用之護照或旅行文件遺失。
(3). 因搭乘汽車、火車、航空器、有軌電車、捷運/地鐵或輪船(不含被保險人原訂行程表所搭乘之郵輪)發生交通意外事故。
(4).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或疾病經(合格之執業)醫師診斷必須立即至醫院住院接受治療。

問題四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因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被保險人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死亡,必須提早結束旅程而返回中華民國境內之住居所。兆豐保險新郵輪旅遊(ROUNDTRIP CRUISE_來回郵輪行程)保險專案,提供被保險人哪些保障?
本專案旅程更改保險提供被保險人自海外提早結束旅程而返回中華民國境內之住居所而增加之合理交通(限經濟艙等級)或住宿費用(約定「每日住宿費用限額」)為限,在約定保險金額內補償;惟應先扣除結束郵輪旅程後返回中華民國境內之住居所之合理交通費。

問題五 兆豐保險新郵輪旅遊(ROUNDTRIP CRUISE_來回郵輪行程)保險專案,對於個人隨行行李提供保障為何?
1. 本專案提供行李損失保險及行李延誤保險之保障。
2. 行李損失保險:
(1).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因約定保險事故致其所擁有且置於行李箱、手提箱或類似容器內之個人物品遭受毀損或滅失,本公司定額給付保險金,但保險期間內以二次為限。
(2). 約定保險事故如下:
I. 竊盜、強盜與搶奪。
II. 交由所搭乘之郵輪或公共交通工具業者託運且領有託運行李領取單之隨行託運行李,因該郵輪或公共交通工具業者處理失當所致之毀損、滅失或遺失。
3. 行李延誤保險: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其隨行託運並取得託運行李領取單之個人行李因郵輪或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處理失當,致其在抵達目的地六小時後仍未領得時,本公司定額給付保險金,但保險期間內以二次為限。

問題六 被保險人在海外旅行期間發生旅行文件損失時(如於陸上觀光期間),兆豐保險新郵輪旅遊(ROUNDTRIP CRUISE_來回郵輪行程)保險專案,提供被保險人哪些保障?
1. 本專案提供旅行文件損失保險及旅程更改保險之保障。
2. 旅行文件損失保險: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因本次旅程使用之旅行文件被強盜、搶奪、竊盜或遺失時,該文件重置之行政規費,本公司在約定保險金額內補償。
3. 旅程更改保險:請參閱問題三答覆。

問題七 被保險人在海外旅行期間,在郵輪上或陸上觀光時不慎造成他人財物受損(如郵輪房間內不慎打破玻璃或污損物品等)或造成他人體傷時,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兆豐保險新郵輪旅遊(ROUNDTRIP CRUISE_來回郵輪行程)保險專案,提供被保險人哪些保障?
1. 本專案提供第三人責任保險之保障。
2. 第三人責任保險: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因可歸責於被保險人行為所致之意外事故,致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在約定承保範圍內,對被保險人負理賠之責。最高理賠金額以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

問題八 被保險人在海外旅行期間,在郵輪上遭受嚴重意外傷害或突發疾病醫療危機,兆豐保險新郵輪旅遊(ROUNDTRIP CRUISE_來回郵輪行程)保險專案,提供被保險人哪些保障?

1. 本專案提供旅行平安保險,本公司對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失能、死亡、重大燒燙傷或傷害醫療時給付保險金之保障。
2. 本專案提供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本公司對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需住院、門診、急診診療時,實際發生之住院醫療費用、門診醫療費用、急診醫療費用給付保險金之保障。
註一:
(1). 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
給付限額不得超過「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限額」
(2). 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
給付限額不得超過「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限額」的1%   
(3). 海外突發疾病急診醫療保險金:
給付限額不得超過「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限額」的10%

註二:
「突發疾病」:係指被保險人需即時在醫院或診所診療始能避免損及身體健康之疾病,且在本附約生效前一百八十日以內,未曾接受該疾病之診療者。

註三:
被保險人因突發疾病而於下表所列地區接受急診、門診或住院治療者,「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限額」給付金額上限因地區不同調整如下:
海外特定地區限額調整係數表


地區

美加、歐洲

日本、紐澳其他地區
調整係數200%150%100%



3. 本專案提供海外急難救助費用保險(親友前往探視或處理後事費用、未成年子女返國費用、醫療轉送費用、遺體或骨灰運送費用、殯葬處理費用)保障。
(1). 儘管郵輪提供醫療設施,但通常沒有足夠的人員和設備來治療嚴重的傷口或疾病。一些情形有可能被保險人必須透過醫療後送返回陸地,無論是直接從船上乘坐直升機還是從港口乘坐飛機。
(2). 本公司簽約之救援組織在保險契約約定之範圍內,經本公司同意協助被保險人海外急難救助醫療轉送事宜。護送被保險人至最近能提供適當醫療照顧之醫療機構或至其指定返台之國內醫療機構,所安排空中、地面或水上運輸工具及隨行醫護人員和所需醫療設備等費用,保險金額高達300萬元。
4. 本專案提供郵輪緊急衛星電話費用保險保障,提供被保險人遭遇醫療危機不能繼續其海外旅程及必須返回中華民國緊急狀況使用船上衛星電話費用之補償。

問題九 郵輪行程之異動:郵輪公司基於環境之不可抗力因素或基於旅客安全考量,對行程中登船、抵/離港時間及停泊港口,做出必要的變更之風險,若有上述的情況發生,有無適用之保險可推薦?
没有,兆豐保險不承保此類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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